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键词:人民政府办公厅 督促检查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 国务院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 

摘要: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42号)精神,切实提高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着力解决作风不实,重布置、轻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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