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 人民政府办公厅 林权制度改革 基本经营制度 

摘要: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我区集体林地占全区林地面积的1/2,占全国集体林地面积的近1/8,居全国第一位。2008年以来,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集体林业焕发出新的生机,为巩固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牧民就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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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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