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评析

关键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善意取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贸易公司 注册资本 

摘要:案情简介 D公司为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的贸易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0月,D公司经采购人员联系到温州赵某,赵某自称为浙江省温州市的S公司的销售经理,从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的S公司处购进一批电子器件,合同价款5300万元人民币,并取得S公司开具的与购进货物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2012年1月份向江西省宜春市国税局认证抵扣.2013年4月,浙江省温州市税务机关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S公司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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