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通信线路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键词:电信设施 项目建设单位 产权单位 施工单位 建设项目施工 

摘要:<正>宁政办发[2013]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国家通信设施和公用电信设施保护职责,切实加强对通信干线光缆保护工作,保证了国家通信网的安全畅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和安全保障。但还存在一些施工单位不依照有关规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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