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妇幼卫生“七免一救助”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键词:妇幼卫生 直属机构 妇女乳腺癌 宫颈癌治疗 人力资源 

摘要:<正>宁政办发[2014]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妇联、残联《关于实施妇幼卫生"七免一救助"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省级期刊
1个月内下单

关注 0人评论|0人关注
相关期刊
服务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