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生产经营主体 农业部门 生产经营行为 质量控制措施 管理办法
摘要:近日,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6]11号),要求在河北、黑龙江、浙江、山东、湖南、陕西等部分省先行开展主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探索。据悉,为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有效对接市场准入制度,农业部门积极探索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制定的基本思路是: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作为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倒逼生产经营者采取一系列质量控制措施,自行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确保其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同时把市场准入的压力传递给生产者,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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