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党的领导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误区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中国共产党领导
摘要: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要确立两个理念,走出两种误区: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不存在“要不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问题,更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这样一个人为地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对立起来的问题;二是确立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地位,也绝不是把法治简单地当成可有可无的工具手段,而是突出了法律和法治的重要性,强调在党和法治之间,两者互相依存、密不可分的一致关系。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