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社诉讼研究

林晓镍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退社 股权转让 股东权益 救济权利 

摘要:传统的有限责任公司法认为,投资人一经出资,登记为股东,除非通过股权转让或公司解散等方式,否则不可退社。但是,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为退社而发生的诉讼有逐渐增多的趋势。因此,如何处理股东的退社请求是当前我国司法实践应当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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