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转让协议 房屋产权 责任承担 拆迁安置补偿 当事人
摘要:案情 2003年常州市华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公司)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对丁某的房屋依法拆迁安置,双方因结算拆迁安置补偿款金额产生争执,常州市拆迁办陈某以超出拆迁安置补偿的价格.向丁某要求转让拆迁安置房.并先代丁某选定拆迁安置房。同年10月11日.华丰公司与丁某签订了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调换在建安置房的拆迁返还原地安置意向书。同日,陈某之夫陆某某以其未成年儿子陆某的法定人身份,以陆某名义与丁某签订房屋产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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