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安全保护 珠海市 裁定 反家庭暴力 实践
摘要:一、试点基本情况 2008年11月.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被确定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试点法院。我们首先开展了两个月的调研和论证工作,争取到了人大、妇联、公安等机构的支持.进而完善法院内部机制,设立反家庭暴力受理的窗口、成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制订《关于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程序规定》,于2009年1月正式开始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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