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司法杂志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一本部级期刊。
人民司法杂志创刊于1957,发行周期为半月刊,杂志类别为政法类。
关键词: 协议离婚 法律效力 双方当事人 财产分割 婚姻关系 前提条件 子女抚养 婚姻法 存续期间 财产权利
正【裁判要旨】婚姻当事人为离婚达成的协议是一种要式协议,即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在协议上签名才能使离婚协议生效。双方当事人对财产的处理以达成离婚为前提,虽然已经履行了财产权利的变更手续,但因离婚的前提条件不成立而没有生效,已经变更权利人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关键词: 危险物质 毒害性 氰化钠 非法买卖 被告人 化学品 毒鼠强 刑法 行为 绍兴市
正【裁判要旨】氰化钠系国家严格监督管理的剧毒化学品,易致人中毒或者死亡,对人体、环境具有相当大的毒害性和极度危险性,极易对环境和人的生命健康造成重大威胁,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毒害性物质。非法买卖毒害性物质是指违反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许可,擅自购买或者出售毒害性物质的行为,并不需要兼有买...
关键词: 权利人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板式过滤机 技术秘密 侵权人 被告人 犯罪案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 被告单位 合理利润
审理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中,如侵权人已经将涉案技术秘密实际投入生产并对外销售,在计算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时,应当首选以侵权人利用该技术秘密所生产并实际销售的侵权产品数量乘以权利人销售同类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作为依据。
关键词: 违法所得 罚金刑 被告人 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行为 财产刑 公安机关 犯罪事实 江苏省 社会危害性
正【裁判要旨】非法经营行为因被公安机关及时查获等原因无实际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在对行为人判处主刑的同时,应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与情节,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案号一审:(2011)宜刑初字第395号二审:(2011)锡刑二终字第61号【案情】公诉机关: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良贵。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09年9月17日下...
关键词: 用人单位 女职工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劳动者 解除劳动合同 生育保险 劳动合同法 科技大学 香港特别行政区 计划生育政策
正【裁判要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规定用人单位有权直接与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违反计划生育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仍然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调整。案号一审:2010年海民初字第06486号二审:(2010)一中民终字第18083号【案情】上诉人(原审原告):鲁某。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信息工程学院。鲁某于2002年...
关键词: 业主 顶层 专有使用权 房屋买卖合同 规划设计 建筑面积 法律地位 被告 流转 功能设
为充分利用空间或是加强屋顶造型功能,在房屋顶层可建造阁楼。计入建筑面积的阁楼产权明晰,纠纷较少;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阁楼则常常发生使用权的归属及流转纠纷。在此情形下,如何确认阁楼的法律地位?如何判断阁楼的使用权及其流转。
关键词: 正当防卫 限度条件 侵权行为 财产权 时间条件 受害人 人身权 摩托车 对象条件 防卫行为
正【裁判要旨】正当防卫要求满足主体条件、对象条件、时间条件与限度条件。就时间条件而言,应根据侵权行为所针对的财产权、人身权而有所区分,针对人身权的侵权行为一旦实施终结,其损害结果往往同时发生且不可逆转,受害人原则上不得再采取防卫措施;针对财产权的侵权行为虽然实施终结,甚至已构成刑法上的既遂,如果受害人当场采取一定措施还来得...
关键词: 解除合同 瑕疵履行 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约定 根本性违约 合同法 当事人 质量问题 被告 买卖合同
正【裁判要旨】买卖双方依所签订的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属瑕疵履行。若该瑕疵在两年多均未能消除,给对方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导致最终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构成根本性违约,依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法定解除合同情形规定,一方当事人在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可以直接行使解除权。
关键词: 署名权 电影作品 著作权法 侵犯著作权 影视 户外广告 曲江 电影制片 西安 许可证
作品是作者享有署名权的前提和载体,离开了作品,离开了著作权法领域,就不存在署名权。电影作品的署名权应以作品本身为载体,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为宣传影片而制作的户外广告和宣传海报并非电影作品本身,有关署名的不当行为并不构成侵害著作权法意义...
关键词: 演绎作品 著作权人 著作权法 电影作品 授权规则 网络游戏 授权许可 独创性表达 元素 改编
正【裁判要旨】当再次演绎作品时,根据是否涉及已有作品的独创表达元素,决定了授权条件是单一授权抑或是复合授权。具体来说,再次演绎中未包含已有作品的表达元素,不需要已有作品著作权人授权许可;再次演绎中虽包含已有作品的表达元素,但该元素并非由已有作品著作权人专有,不需要已有作品著作权人授权许可;再次演绎中包含已有作品的未进入公有领...
关键词: 内部行政行为 产权界定 企业国有资产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自行车 贸易公司 可诉性 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机关 行政诉讼法
行政机关的内部行政行为虽然不是以外部相对人为直接对象,但如果该内部行政行为实际影响到了外部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外部相对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此时该行为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内的可诉行政行为。
关键词: 行政机关 重复处理 行政诉讼法 行政行为 受案范围 市人民政府 当事人 申诉 权利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
正【裁判要旨】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行政机关不予答复,该不予答复行为属重复处理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案号一审:〔2008〕泰行初字第4号二审:〔2008〕鲁行终字第81号【案情】原告:杨政权。被告:肥城市人民政府。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1999年8月28日,肥城...
关键词: 申请执行期间 申请执行期限 民事诉讼法 涉外仲裁案件 无管辖权 被执行人 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措施 仲裁裁决书 申请执行人
根据修订前即1991年制定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外仲裁裁决确定的债务人如果在我国境内既无住所也无财产,债权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我国法院对此不具有管辖权。根据修订后即自2008年4月1日施行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一旦发现涉外仲裁裁决的债务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有可执行的财产,我国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关键词: 古墓葬 被告人 司法认定 行为人 时间段 犯罪行为 联系紧密 连续 有期徒刑 次数
正【裁判要旨】行为人针对同一座古墓葬,在一联系紧密的时间段内连续多次盗掘的,应认定为一次盗掘;行为人在同一时间段内连续盗掘不同座古墓葬的,应按古墓葬座数认定盗掘次数。案号一审:(2011)浙杭刑初字第228号二审:(2011)浙刑三终字第230号【案情】被告人:潘鹤松,系累犯。其余6名被告人叶某、王某某、金某、何某某、毛某某、叶东某
关键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非国家工作人员 国有事业单位 受贿罪 国有医院 被告人 网络管理员 上海市 医药信息 地段医院
正【裁判要旨】对于因历史原因形成的特殊单位的性质,以被告人犯罪时单位主要资产性质作为判断标准。国有医院网络管理员对有关信息系统进行管理的行为,属于公务管理活动。案号一审:(2011)虹刑初字第668号二审:(2012)沪二中刑终字第49号【案情】公诉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吕辉,系上海市虹口区新港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
关键词: 被告人 选择性罪名 假币 定罪处罚 运输 犯罪行为 既遂犯 犯罪未遂 数罪并罚 出售
正【裁判要旨】被告人共同购买假币后运输至事先联系地点准备交易,但因被查获而未完成。此时被告人虽有未得逞的出售假币的行为,但从选择性罪名的定罪原则和针对全案科学量刑的考虑,应对被告人以购买、运输假币罪一罪定罪处罚,并在量刑时考虑其出售未遂的情节予以从重确定刑罚。案号一审:(2011)甬镇刑初字第148号【案情】2010年9月,被告人何继承...
关键词: 被告人 被害人 电子证据 诈骗犯罪 犯罪嫌疑人 司法机关 管辖权 技术支撑 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
正【裁判要旨】网络诈骗犯罪中行骗地与任一被害人所在地的司法机关都有管辖权;犯罪分子互相之间虽未谋面,仍可构成共犯;与犯罪行为有关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案号一审:(2011)涪法刑初字第397号二审:(2011)渝三中法刑终字第159号【案情】公诉机关: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上诉人):朱秋花。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
关键词: 配偶权 离婚损害赔偿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婚姻法 无过错配偶 侵权责任法 精神损害赔偿 侵权行为 夫妻共同财产 侵害
正【裁判要旨】婚内私生他人子女的行为,虽不属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事由,但女方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男方提出赔偿请求不受一年除斥期间的限制,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案号(2010)巴民初字第2317号(2010)渝五中法民终字第4234号【案情】原告:罗甲。被告:周某。罗甲与周某于2000年1月4日登记结婚,于2001年8月16日生育一子罗乙...
关键词: 调解协议 伤残等级 侵权损害赔偿 原告 双方当事人 赔偿金 颅骨缺损 综合评定 额颞部 诉讼
正【要点提示】在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赔偿调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但其后伤者的伤情明显加重,尤其是在伤残等级提高的情况下,伤者仍有权就新出现的伤残主张损害赔偿。法院应根据前后伤情综合评定残疾指数,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确定赔偿标准,并兼顾原调解协议,以前后差额作为赔偿数额。
关键词: 配电设备 地下室 噪音污染 举证责任倒置 变压器 国家标准 环境污染 住宅楼 住宅设计规范 防护措施
正【要点提示】就住宅楼负一楼安装高压配电设备情形,开发商在购房时未告知一楼业主的,违反了先合同义务,侵犯了购房者的知情权。在负一楼安装高压配电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且未采取隔音、隔磁防护措施,对一楼住户产生噪音污染,开发商应承担环境污染侵权责任。
关键词: 公共利益 电信条例 发射装置 法律规制 小区建筑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物权法 架设 移动通信基站 电信经营者
正【裁判要旨】电信营运经营者在民用设施上架设通讯实施,除符合电信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通知义务和补偿义务,以及保证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外,还必须符合必要性原则,包括是否必须在小区建筑物上架设、是否已经将妨碍控制在最低限度范围内等。案号一审:(2010)维扬民初字第1507号二审:(2011)扬民终字第0112号
关键词: 应收账款 担保公司 金钱担保 债权人 保证人 债务人 物权法 反担保合同 担保责任 质押
正案号一审:(2009)吴江民二初字第0479号二审:(2009)苏中民二终字第0444号【案情】原告(被上诉人):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担保公司)。被告(上诉人):吴江炀明空调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炀明公司)。被告:王林根。被告:张勇金。2008年4月21日,徐俊经营的江苏省吴江市松陵镇天晟酒店(以下简称天晟酒店)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关键词: 应收账款 出质人 债务人 抵销权 金源 债权人会议 破产企业 质权人 破产重整 人民币
正【裁判要旨】应收账款质权设立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出质人明知其对应收账款债务人负有同种债务或必将负同种债务,仍将应收账款出质的,应收账款债务人对出质人拥有的法定抵销权应优于应收账款质权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被人民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后,债权人与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人(第三人)之间,以第三人对破产企业在账面上拥有的应收账款设...
关键词: 债务转移 举证责任 债权人 协议效力 债务转让 经营公司 忠实义务 公司法 公司利益 意思表示
正【案例要旨】在对公司高管操控下共同经营公司之间债务转移协议的效力认定时,主张债权人应该承担原始债务客观存在以及债务发生转移的举证责任;债务转移协议已经由公司签章确认,可以认定属于该公司意志对外的有效行使,公司的内部规范不能作为对抗已经行使的外部意志的依据;对于高管确实存在恶意转移公司债务侵犯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或股东可以...
关键词: 股东资格 法律关系 形式要件 实质要件 工商登记 公司股东 形成时间 证据效力 公司章程 抽逃出资
正【裁判要旨】审理股东资格确认之诉,应当首先分析争议的法律关系是属于个人法调整还是团体法调整,再处理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之间的关系,并对证据效力作出合理抉择。本案中虽然工商登记和公司章程仍将原告记载为股东,但被告提供的领条、银行凭证等证据足以证明原告收回出资、其他股东将被收回的出资补足的事实,实质为被告的另四名股东平均受让...
关键词: 相关公众 注册商标专用权 商标法 不动产 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构成 河湾 名称 楼盘 原告
正【裁判要旨】以他人商标作为楼盘名称是否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当严格适用商标类侵权责任的两个构成要件。仅将原告的商标作为小区名称,未将其用于其它宣传行为,不属于商标法上的使用,不会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没有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号一审:(2011)一中民五初字第8号二审:(2012)津高民三终字第0002号
关键词: 工作岗位 工伤保险条例 篮球比赛 劳动者权益 认定 工作时间 人力资源 工作原因 用人单位 南京市白下区
正【裁判要旨】在视同工伤的认定中,工作岗位是一个关键要素。对工作岗位不能只理解为职工日常所在的工作岗位和本单位领导指派从事工作的场所,还应从《工伤保险条例》立法侧重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精神出发,对工作岗位适当延伸的场所也应视为工作岗位,如单位为保障职工在工作中的合理生理、生活需要而提供的场所。
关键词: 行政奖励 举报人 司法审查 奖励金 行政机关 行政相对人 行政主体 行政处罚 诉讼主体资格 原告
正【裁判要旨】本案系一起因职业举报人对行政机关发放的奖励金额不满引发的行政奖励诉讼。在对其进行司法审查的过程中,应当依法确认职业举报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并客观评价其对行政处罚案件查处的作用,同时审查原告是否具备行政奖励申领的条件以及被告是否适当履行行政奖励的义务。
关键词: 人民司法 法律规则 杂志社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案例 提炼 出版发行 系列丛书 重述 副院长
正由《人民司法》杂志社编辑的《法律规则的提炼与运用——人民司法·案例重述》系列丛书第一辑共五卷。目前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该套丛书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序,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作总主编,副院长张军和景汉朝作副总主编,人民法院报社总编辑倪寿明、《人民司法》杂志社总编辑柳福华作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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