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独立担保 商事交易 从属性 国内 中国工商银行
摘要:[裁判要旨]见票即付银行保函是由银行提供的担保书,其性质属于独立担保。独立担保只能在国际商事交易中使用,在国内商事交易中仍然具有从属性,即独立担保的约定不能变更担保的从属性。[案情]原告:甘肃省酒泉市浩海煤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海煤化公司)。被告:东北金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金城公司)。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玉门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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