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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杂志

杂志介绍

人民司法杂志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一本部级期刊。

人民司法杂志创刊于1957,发行周期为半月刊,杂志类别为政法类。

人民司法杂志

部级期刊

  • 主管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 主办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 国际刊号:1002-4603

  • 国内刊号:11-1602/D

  • 发行周期:半月刊

  • 全年订价:¥676.00

  • 机动车礼让行人义务的厘定与审查

    关键词: 行人  机动车  审查  厘定  义务  礼让  人行横道  特定  

    【裁判要旨】认定行人是否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以特定时间段内行人一系列连续行为为标准,不能简单以行人走或停等短暂的特定动作进行判断。行人以通过为目的进入人行横道,即使中途有停顿,也应当认定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 一份填补法律规则漏洞的判决

    关键词: 司法判决  法律规则  现实矛盾  社会秩序  行为模式  当事人  人类  纠纷  

    纵观人类司法判决的历史长河,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个规律:一个判决之所以优秀,绝不仅仅是因为其解决了案件本身的纠纷,平息了当事人各方的现实矛盾,而是在于通过这样一份判决能够填补法律规则的某处漏洞,熨平法律织物的固有褶皱,进而确立某种社会秩序,使人类的行为模式因之更加健康、文明、有序。本案无疑是具有上述属性的优秀判决之一。

  • 人行横道前的机动车礼让义务

    关键词: 人行横道  机动车  义务  礼让  城市道路  交通冲突  道路系统  交通事故  

    一、问题的提出人行横道,俗称“斑马线”,是位于城市道路机动车行车道内,供行人通过使用的设施。人行横道交通的特点是行人和机动车的共用,因而,也是城市道路系统中人、车交通冲突最直接和最显著的部位。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因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与机动车发生的碰撞、冲突等交通事故仍然十分频繁。

  • 《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案》的理解与参照——受教育者因学校拒发毕业证、学位证可提起行政诉讼

    关键词: 北京科技大学  毕业证  受教育者  学位  行政诉讼  学校  最高人民法院  参照适用  

    2014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了指导案例38号《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案》。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案例,现对该指导案例的推选经过、裁判要点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

  • 《何小强诉华中科技大学拒绝授予学位案》的理解与参照——高等学校在学术自治范围内有依法制定学术评价标准职权

    关键词: 华中科技大学  学术自治  评价标准  高等学校  学位  最高人民法院  职权  法制  

    2014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了指导案例39号《何小强诉华中科技大学拒绝授予学位案》。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案例,现对该指导案例的推选经过、裁判要点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一、推选过程及指导意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经过初审,同意推荐该案例。行政庭经审查认为,本案例涉及高校办学相...

  • 《孙立兴诉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劳动人事局工伤认定行政纠纷案》的理解与参照——职工为完成工作任务在转换工作场所的必经区域过失导致自身伤亡

    关键词: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  劳动人事局  工伤认定  工作场所  纠纷案  行政  最高人民法院  伤亡  

    2014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了指导案例40号《孙立兴诉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劳动人事局工伤认定行政纠纷案》。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案例,现对该指导案例的推选经过、裁判要点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一、推选过程及指导意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经过初审认为,本案涉及《工作保险条例》有关“...

  • 《宣懿成等18人诉浙江省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的理解与参照——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未引用具体法律条款,且在诉讼中不能证明符合法律的具体规定,视为没有法律依据

    关键词: 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局  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条款  衢州市  浙江省  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2014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了指导案例41号《宣懿成等18人诉浙江省衢州市国土资源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案》。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案例,现对该指导案例的推选经过、裁判要点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

  • 《朱红蔚申请无罪逮捕赔偿案》的理解与参照——侵犯公民人身权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后果的,应当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关键词: 精神损害赔偿  赔偿案  公民人身权  损害后果  逮捕  无罪  应当  最高人民法院  

    2014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了指导案例42号《朱红蔚申请无罪逮捕赔偿案》。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案例,现对该指导案例的推选经过、裁判要点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一、推选过程及指导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9条规定,对于本规定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的对全国法院审判...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海大道(天福酒店)证券营业部申请错误执行赔偿案》的理解与参照——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异议案件中对原执行行为予以撤销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执行错误

    关键词: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  证券营业部  错误执行  赔偿案  国家赔偿  执行行为  执行异议  

    2014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了指导案例43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海大道(天福酒店)证券营业部申请错误执行赔偿案》。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案例,现对该指导案例的推选经过、裁判要点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

  • 《卜新光申请刑事违法追缴赔偿案》的理解与参照——公安机关有权根据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将判令追缴的赃物发还被害人

    关键词: 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违法  赔偿案  追缴  刑事判决  公安机关  被害人  赃物  

    2014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了指导案例44号《卜新光申请刑事违法追缴赔偿案》。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案例,现对该指导案例的推选经过、裁判要点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

  • 有瑕疵的未成年被害人陈述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关键词: 未成年被害人  被害人陈述  定案依据  瑕疵  排除合理怀疑  认知能力  婴幼儿  裁判  

    【裁判要旨】未成年被害人,特别是婴幼儿被害人,由于其认知能力的局限,无法对整个案发过程作出客观、完整的陈述,正常情况下,未成年被害人的陈述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但如果能够与其他证据相互吻合,排除合理怀疑,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 刑事诉讼法定制度的补充与延伸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精神障碍者  法院审理  认识能力  

    【裁判要旨】法院审理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精神障碍者作为被告人的刑事案件,应综合考虑精神障碍者在受审时对诉讼活动的认识能力、判断能力和表达能力,决定是否参照刑事诉讼法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强制医疗案件的有关规定,通知精神障碍者的法定人到庭参加诉讼。

  • 携带被盘问后主动交代不成立自首

    关键词: 自首  盘问  治安检查  被告人  主动性  裁判  犯罪  

    【裁判要旨】被告人随身携带运输,遇治安检查时因神色紧张被盘问后主动交代。由于其随身携带了能够直接指向犯罪的,在被盘查的情况下交代,不能认为具有归案的主动性,不应认定为自首。

  • 疑罪从无原则的正确运用

    关键词: 疑罪从无原则  证据不足  排除合理怀疑  犯罪嫌疑  无罪判决  逻辑推理  经验判断  内心确信  

    【裁判要旨】在有证据表明被告人有犯罪嫌疑,又有证据表明被告人可能无罪的情况下,应当根据经验判断和逻辑推理,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全案证据之间存在明显矛盾,证据与指控的事实之间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没有达到内心确信并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依据疑罪从无原则,依法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 减刑案件中认罪悔罪的判断与处理

    关键词: 认罪  减刑  法院审理  二审判决  悔罪  案件  开庭审理  挪用公款罪  

    【裁判要旨】在庭审中公开表示对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服,拒不认罪,不符合确有悔改表现的基本要求,应暂不予减刑。【案情】罪犯庄某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lO年。该犯不服,提出上诉,法院经二审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宁...

  • 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的合理性判断

    关键词: 用人单位  工作岗位  理性判断  调整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  规章制度  合同约定  

    【裁判要旨】用人单位可依据合同的约定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劳动者不同意调岗的,用人单位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当属合法。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行使调岗权应当综合考虑劳动者的意愿、是否适应工作岗位、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替代性措施等因素。

  • 债权人单纯的尾随纠缠索债行为不构成胁迫

    关键词: 胁迫手段  胁迫行为  债权人  合同效力  国家利益  意思表示  因果关系  权利行使  

    【裁判要旨】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因为损害国家利益、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效或可以撤销,但认定影响合同效力的胁迫,应当同时具备胁迫故意、胁迫行为、违法性以及因果关系四个要件。债权人仅以尾随、纠缠的方式催索债务并不构成胁迫,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合法的权利行使行为。

  • 亲属之间大额转账的性质认定

    关键词: 性质认定  保管合同  转账  亲属  保管凭证  合同的成立  要式合同  成立要件  

    【裁判要旨】保管合同系实践性非要式合同,以保管物交付为成立要件,不要求采取特殊形式,双方可以口头或书面订立保管合同。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不是保管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依交易习惯无须给付保管凭证的,也可以不给付保管凭证,不影响保管合同的成立。

  • 股东滥用权利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

    关键词: 公司债务  股东权利  法定权利  合同无效  经营风险  合同条款  利益冲突  剩余索取权  

    【裁判要旨】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既享有资产收益的法定权利,也以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作为剩余索取权人,更是公司经营风险的最终承担者。股东与公司签订公司未按时投产应赔偿其损失的合同条款,不合理地降低了股东本应承受的经营风险,损害了公司及债权人的利益,与股东的出资人地位相悖。同时也人为制造了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利...

  • 股东除名决议的效力

    关键词: 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议  除名  效力  合理期限  表决权  出资  裁判  

    【裁判要旨】股东除名决议有效应当满足的条件是:股东完全未出资和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在合理期限内催告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通过召开股东会议,由除未出资股东以外,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形成股东会决议。

  •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成员不必是全体股东

    关键词: 公司清算  有限责任  清算组  股东会  成员  资本多数决规则  执行机构  决策机构  

    【裁判要旨】有限公司自行解散的,其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这并不表明清算组必须吸收所有股东参加。股东参加清算组的权利属于股权中的共益权,应遵从资本多数决规则。清算组的职能也表明清算组是公司清算阶段的执行机构,而非议事决策机构,有限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确定由部分股东参加的清算组成员。未参加清算组的股东可以通过审议和表决清算报告...

  • 国际商事仲裁“超裁”的司法认定

    关键词: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  司法认定  外国仲裁裁决  仲裁条款  仲裁协议  不予执行  实践经验  仲裁请求  

    【裁判要旨】“超裁”主要指仲裁庭超越权限作出仲裁裁决。“超裁”系裁决被撤销或不予执行的重要原因。根据《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规定及有关司法实践经验总结,判断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是否“超裁”,首先要审查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内容,以确定仲裁裁决是否超越了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约定的范围;其次,要判断是否超越当事人仲...

  • 伪造签章订立的股权转让合同经追认可有效

    关键词: 股权转让合同  追认  签章  伪造  显名股东  隐名股东  合同内容  

    【裁判要旨】未经显名股东同意,隐名股东伪造显名股东签章订立股权转让合同将公司股权转让给自己的,该合同并不当然无效。显名股东知情后并未对合同内容提出异议,并以行为实际履行该合同的,应当视其追认了隐名股东的无权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已对其发生法律效力。

  • 仅有供油凭证时合同主体的认定

    关键词: 合同主体  供油  合同当事人  经营过程  主体身份  所有人  船舶  书面  

    【裁判要旨】船舶供油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不签书面供油合同的情形屡见不鲜,如果供油方仅有盖船章的供油凭证,并以此起诉要求受油船登记所有人支付供油款,法院可以依据受油船舶的登记情况推断合同主体身份。仅有供油凭证时,供油凭证上加盖船章的当事人并不一定为真实的买卖合同当事人。

  • 行业平均利润率作为计算侵权获利依据的正当性分析

    关键词: 行业平均利润率  侵权人  证据证明  人民法院  市场因素  商标权  营业额  贡献率  

    【裁判要旨】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在侵权人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利润中应予扣除的成本和费用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提交的该行业平均利润率来计算侵权人的侵权利润;同时,若侵权人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另有其他市场因素导致营业额提高,可依侵权前后年度营业额的差异来认定诉请保护商标在侵权人所获利润中的贡献率,再根据侵权利润和商标的...

  • 权利人配合刑事侦查可产生民事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关键词: 诉讼时效中断  权利人  刑事侦查  效力  民事  刑民交叉案件  诉讼时效期间  刑事追诉程序  

    【裁判要旨】在刑民交叉案件中,由于权利人需要配合公安机关查明事实、侵权事实有赖刑事诉讼的生效判决确定等因素,认定公安机关要求权利人辨认涉嫌侵权货物一事,可产生两个法律后果:一是权利人得知侵权行为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起算;二是因刑事追诉程序的存在,权利人有合理理由信赖公权力的介入可使其权利获得保护,故诉讼时效随之中断...

  • 教案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构成要件

    关键词: 商业秘密保护  教案内容  构成要件  保密措施  经济价值性  信息保护  公有领域  权利人  

    【裁判要旨】教案的实用性、经济价值性不言而喻,若教案的内容不属于公众所知悉范围,权利人也对此采取了合理有效保密措施的,可以作为商业秘密中的经营信息保护。但本案原告主张的教案部分内容属于公有领域范围,原告对其余内容也未能采取合理有效的保密措施,导致其教案内容已被公开,故不符合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构成要件。

  • 执行标的物权变更登记前仍可提起执行异议

    关键词: 执行异议  执行标的  物权登记  变更登记  权属转移  以物抵债  裁定  案外人  

    【裁判要旨】在执行中,执行标的权属因拍卖裁定或以物抵债裁定生效而发生权属转移。在该执行标的物权登记变更前,案外人仍然可以提起执行异议,法院应就其异议立案并及时审查作出裁定。

  • 遵循基本司法政策全面推进知产审判“三合一”

    关键词: 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司法政策  最高人民法院  保护知识产权  司法保障  科技强国  座谈会  副院长  

    本刊讯7月7日至8日,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推进会在江苏南京隆重召开。会议要求全国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服务。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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