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民俗习惯 民事审判 法律依据 纠纷解决 消极心理
摘要:本文论述了民俗习惯在民事审判中的运用问题。文章首先阐明了民俗习惯在民事审判中运用的现实基础,认为当今社会不但仍然存在着民俗习惯,而且这些民俗习惯仍然发生作用且在一定程度上比较强势,同时司法纠纷解决功能的需求也为民俗习惯的运用提供了一定的空间;接着阐释了民俗习惯在民事审判中运用的法律依据,认为法律的直接规定和间接规定为民俗习惯的运用提供了可能性;再次论述了在民事审判中运用民俗习惯存在的障碍,具体有法源地位的模糊、民俗习惯规范化建设的不力、良俗与陋习统一甄别标准的缺乏、法官适用民俗习惯的消极心理;最后,文章提出了解决障碍的思路,包括明确民俗习惯法源地位、建立运用民俗习惯程序规则、加强民俗习惯类型化研究及提高法官价值分析能力。
人民司法杂志要求:
{1}基金项目:格式如:“基金项目类别:(项目编号×××)”。获多个项目资助的,项目之间用“;”分隔,一般情况下不要超过2个基金项目。
{2}凡在本刊发表的作品,均视为投稿方已经授权本刊出版权、发表权、汇编权、网络传播权和转授第三方使用权等相关权利。
{3}正文篇名应简明、具体、确切,一般不超过20个字。
{4}引用文献作者不超过3人的全部著录;超过则只列出前3人,后加“,等.”
{5}稿件必须提供所有作者姓名、单位(含二级)、职称、学历学位、电话、邮箱、详细地址,置于稿件首页页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