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司法杂志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一本部级期刊。
人民司法杂志创刊于1957,发行周期为半月刊,杂志类别为政法类。
关键词: 保证责任 保证人 死亡 借款 保证期间 遗产范围 继承人 债权人
借款期间保证人死亡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可以要求保证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案号 一审:(2013)湖民初字第1954号 二审:(2013)厦终字第2963号 再审:(2014)闽民申字第1475号
关键词: 履行期限 保证人 主债务 责任认定 死亡 保证义务 保证债务 保证责任
保证义务于保证合同生效时产生;保证债务的产生则以主债务到期未清偿及债权人于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或债务人主张权利为前提。因此,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死亡的,保证义务尚未转化为保证债务,保证责任亦随保证人的死亡而消灭,债权人无权要求保证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关键词: 保证债务 保证人 死亡 合同成立 主张权利 保证期间 履行期限 债权人
保证并非单纯责任,亦为债务。保证债务自保证合同成立生效时产生,主债务履行期限是否届满以及债权人是否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并不影响保证债务成立的认定。保证债务成立后保证人死亡的。应根据债的一般原理处理保证债务。我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对于保证债务是否专属、能否继承没有规定,参照债的继承一般原理,亦可得出结论:保证债...
关键词: 信息交易 量刑档次 公开 利用 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 参照适用 案例
2016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了指导案例61号《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案例,现对该指导案例的推选经过、裁判要点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
关键词: 合同诈骗案 王新 数额犯 量刑 未遂 既遂 最高人民法院 参照适用
2016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62号《王新明合同诈骗案》。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案例,现对该指导案例的推选经过、裁判要点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
关键词: 医疗案件 社会 危害 最高人民法院 参照适用 案例 裁判
2016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了指导案例63号《徐加富强制医疗案》。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案例,现对该指导案例的推选经过、裁判要点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
关键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合同纠纷案 电信服务 公司 合同条款 徐州 有限 江苏
2016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了指导性案例64号《刘超捷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性案例,现对该指导性案例的推选经过、裁判要点、需要说明的问题等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
关键词: pos机 系统漏洞 套现 银行 利用 信用卡诈骗罪 罪名 交易规则
行为人在信用卡交易规则内通过POS机来刷卡套现,对提供POS机的商户可以非法经营罪认定,而持卡人则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与之不同的是,如果行为人利用银行系统漏洞,在信用卡交易规则之外进行空卡套现,由于银行对所套取的资金并未行使处分权,应当以盗窃罪来定罪处罚。
关键词: 时间点 犯罪 受贿罪 缓刑考验期 索贿 行贿受贿 收受贿赂 侦查人员
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与行贿人就行贿受贿的事项、具体金额及支付行贿款的时间达成合意。但收受贿赂款的时间在缓刑执行期满以后,应认定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被告人收取贿赂款时侦查人员接到报案并现场抓获被告人,该情况属侦查中的控制下交付,并非“警察圈套”,应予定罪处罚。
关键词: 个人隐私 刑事诉讼 界定 犯罪事实 公开审判 个人信息 合法 刑法
刑事诉讼中适用个人隐私条款进行不公开审判,应以主要犯罪事实中存在合法的个人隐私为前提,主要犯罪事实中涉及的个人信息才可能成为刑法所要保护的个人隐私。
关键词: 个人信息 身份认证 木马程序 手机传播 交易 计算机信息系统 非法获取 网络金融服务
行为人通过互联网向他人手机传播木马程序,非法获取被害人网络金融服务身份认证信息后与他人进行交易,其非法获取身份认证信息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处罚,即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定罪处罚。
关键词: 退休年龄 劳务关系 自然 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关系 劳动者 提起诉讼 福利待遇
劳动者去世后,其继承人有权就劳动者应享受但未支付的相关福利待遇提起诉讼,且劳动关系跨跃退休年龄前后,如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年龄到达时并不自然转为劳务关系,劳动者与原单位仍为劳动关系。
关键词: 民办学校 出资 民办教育促进法 人和 非营利性 办学目的 法律法规
赋予民办学校营利性办学目的,是顺应民办学校的营利性活动要求,完善民办教育促进法自身体系、与其他法律法规协调一致的必然要求,也最终能够促进非营利性办学的发展。
关键词: 因果关系 环境侵权 证明责任 侵权案件 环境污染 损害后果 切身利益 人民群众
当前,环境污染和环境侵权系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应当予以遏制。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的认定在环境侵权案件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尽管当前立法规定受害者对污染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需提供初步证明,但是,对于污染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主要还是由加害人负担。
关键词: 合同行为 法定义务 报批手续 合同的生效 性质 人民政府 政府审批 土地使用权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拍卖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的合同行为,依法成立但尚未生效。合同报批义务是合同中的法定义务,不受合同是否生效的限制,报批义务独立于合同的生效。对于一方当事人怠于履行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行为,相对方可以自行履...
关键词: 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合同履行 先合同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 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解除权 履行抗辩权 出卖人
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应贯穿合同履行的始终。出卖人在缔约过程中存在瑕疵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先合同义务,在此情形下不享有合同解除权。买受人以出卖人违反先合同义务的瑕疵行为来拒绝履行自己应承担的主要合同义务,属于不当行使履行抗辩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基于出卖人的瑕疵行为买受人对交易标的产生了错误认识,买受人有...
关键词: 债务转移 房屋买卖 第三人 贷款人 合同的效力 商品房买卖合同 真实意思表示 借款人
借款人要把借款债务转移给第三人,不仅应当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移合意,而且应当在借款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前提下进行。第三人不愿承担借款债务,并在非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与贷款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未生效,贷款人要求第三人协助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关键词: 被继承人 签订合同 房产 婚前 不动产物权变动 不动产所有权 房屋买卖合同 购置
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依据是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果,但不因此影响合同效力。再婚夫妻婚前一方给付房款,另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房屋可认定为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的财产。签订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其母亲、子女请求分割房产的,未办理登记的不动产,其财产性权利可予继承,另一方给付的房款可按被继承人...
关键词: 资金损失 委托理财 密码 责任承担 失密 账户 证券交易 工作人员
委托理财关系中,受托方一般仅掌握交易密码实施证券交易,委托方无须也不应同意受托方知悉取款密码。这是由于取款密码具有私有性、唯一性和秘密性的特点。在正常情况下,取款密码为委托方设定并仅由其掌握,他人(包括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受托人)并不知晓,因此无论是委托人本人或其授权的其他人使用了取款密码进行资金提取,都应视为本人...
关键词: 侵犯著作权 搜索引擎 技术 聚焦 利益冲突 获取渠道 应用程序 app
APP(英文Application的简称,指第三方应用程序)软件获取内容的高价值性与其获取渠道的便捷性之间具有利益冲突的可能性:一方面,作为内容提供者的传统作品网站,往往需要花费高额版权费才能获取作品资源;另一方面,APP服务商则通过内置链接的方式无偿利用源作品网站的资源库,以较低的成本进行牟利。
关键词: 侵犯专利权 功能 案件 权利要求 保护范围 技术 图描述 说明书
对于权利要求中以功能或者效果表述的技术特征,在进行侵权比对时,不能简单地将能够实现该功能或者效果的所有技术方案均纳入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正确的方法应当是结合说明书和附图描述的该功能或者效果的具体实施方式及其等同的实施方式,确定该技术特征的内容,在此基础上与被控侵权的技术特征进行比对。
关键词: 食用农产品 食品 加工 定量包装 企业的性质 分类 质量控制标准 农业活动
食品与食用农产品区分的核心在于产品的性质以及生产时的质量控制标准,而非生产企业的性质。食用农产品作为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可供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与食品的区别在于其未经过任何加工和处理,或虽经过简单加工,但并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
关键词: 第三人过错 工伤认定 考量 疾病 解除劳动关系 用工单位 行政部门 社会保险
职工因工在境外感染疟疾,回国后才发病,经治疗无效死亡,即使在病发时已经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仍应当纳入工伤范畴。在治疗疟疾过程中,是否发生第三人过错侵权,不应影响受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关键词: 公证债权文书 法院审查 不予执行 当事人合法权益 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合同 人民法院 形式审查
人民法院审查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申请时,应当对债权合同、公证债权文书及执行证书一并进行审查。审查时,人民法院应当坚持实体审查与形式审查并行的原则。当债权合同、公证债权文书及执行证书出现错误时。除法定情形外,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执行解释,未实际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未侵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影响法院对公证...
关键词: 案例 司法 公信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最高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 治国理政 法治理论
本刊讯2017年7月2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工作推进会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引领,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工具和方法,积极创新机制,努力构建案例研究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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