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司法部 人民陪审员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 改革试点工作
摘要:最高法司法部印发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办法 据法制网5月22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近日印发《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宣誓规定(试行)》。实施办法明确三类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员;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四类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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