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山东省人民政府 农业经营 主体发展 批复 种植规模
摘要:省农业厅:你厅关于《关于报批〈山东省整体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请示》(鲁农产业字[2016]2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山东省整体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请你厅负责印发并组织实施。通过实施《方案》,到202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进一步扩大,种植规模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发展到7万户;家庭农场8万家,经营土地面积1200万亩;农民合作社人社农户达到650万户;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超过1万家,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达到3100家。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