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延长国道105济宁收费站收费期限的批复

关键词:收费期限 山东省人民政府 收费站 济宁 国道 

摘要: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物价局:你们《关于国道105济宁收费站收费问题的请示》(鲁交财[2017]3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该收费站在原批准期限到期后未能还清贷款本息,未达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最高收费年限(15年),具备延长收费期限的有关条件,同意延长国道105济宁收费站收费期限2年。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级期刊
1个月内下单

关注 2人评论|0人关注
相关期刊
  • 山东气象
    省级期刊 1个月内下单
    山东省气象科学研究所;山东气象学会
  • 山东医药
    省级期刊 1个月内下单
    山东省立医院
  • 山东画报
    省级期刊 1个月内下单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卫生
    省级期刊 1个月内下单
    山东省卫生厅
服务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