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替卡韦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效果观察

董焕珍 聊城市传染病医院 山东聊城252000

关键词:恩替卡韦 慢性乙型肝炎 

摘要:目的 探讨恩替卡韦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效果,并观察其对血清干扰素(IFN-γ)和白细胞介素-18(IL-18)水平的影响。方法 116例慢性乙型肝炎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58例。观察组在常规治疗基础上采用恩替卡韦0.5 mg/次,1次/d抗病毒治疗,对照组在常规治疗基础上加用拉米夫定0.1 mg/次,1次/d。记录治疗前及治疗后第24、48周ALT复常率、HBV-DNA阴转率和Hbe Ag阴转率;采用ELISA法测定两组血清IFN-γ、IL-18水平;观察治疗期间不良反应。结果 治疗24、48周后,观察组ALT复常率、HBV-DNA阴转率及Hbe Ag阴转率均高于对照组(P均〈0.05)。治疗48周后,两组血清IFN-γ、IL-18水平均高于治疗前,且观察组治疗后高于对照组(P均〈0.05)。观察组、对照组分别有36例(62.1%)、51例(87.9%)发生不良反应,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小于对照组(P〈0.05)。结论 恩替卡韦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效果较好,可提高血清IFN-γ、IL-18水平,增强机体抗病毒能力。

山东医药杂志要求:

(1)为保证本刊的原创性,杜绝任何形式的抄袭稿。稿件文责由作者自负,编辑部有权作必要的修改。文稿在1个月内未收到退修或录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另投他刊。未被录用的稿件一般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2)来稿若获省级以上基金资助,请注明基金来源、项目名称及编号。一经采用,论文将优先发表。

(3)正文标题一般分三级:一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二级标题用“1.”“2.”“3.”标示;三级标题用“(1)”“(2)”“(3)”标示。

(4)注释主要用于对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序号一律采用“①、②、③……”,且采用当页脚注,每页重新编号。

(5)书写规范,物理量和单位符号的使用要符合国家标准,稿中外文字母、符号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及白,黑体;上、下角标的位置应区别明显。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山东医药

省级期刊
1个月内下单

关注 14人评论|8人关注
服务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