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关于分期缴纳规则适用对象的探讨

金明 栗晓宏 长春税务学院法学系 吉林省委党校

关键词:公司法修改 适用对象 缴纳 公司资本制度 股东出资 

摘要:在公司法的修订中,资本缴纳制度的变革亦有不彻底、不细致之处,尤其是在分期缴纳制度上尚有多项规则需要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予以细化。譬如,新增出资是否适用分期缴纳,尚未缴付出资股权让与之效力如何,一人公司的股东出资是否适用分期缴纳等一系列问题均需要进一步明确,本文拟就分期缴纳的适用对象问题进行研究。1.分期缴纳适用对象模糊的问题引入分期缴纳制度,股东缴纳出资不必再一次缴足是本次公司法修改在公司资本制度方面的一大亮点。

社会科学战线杂志要求:

{1}基金项目或资助项目请注明具体名称及编号。

{2}投稿后3个月仍未收到编辑部的处理意见者,作者可对稿件作另行处理。

{3}题名应简明、具体,能概括文章的要旨,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

{4}参考文献按照在文章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排列。在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加方括号标明文献序号,并注明文献类型标识。

{5}作者姓名、职称、学历、工作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应附于文末,以便联系。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南大期刊
1-3个月下单

关注 10人评论|1人关注
相关期刊
服务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