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纽约绝不允许“居改商”

沈克明

关键词:纽约 北京市政府 房屋租赁管理 利害关系 法律专家 

摘要:在纽约看了3月24日央视《经济信息联播》的报道获悉,《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草案)中“民宅禁商”的规定已经被删除了。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说,这一修改是为了与《物权法》相适应。同时也有法律专家表示,虽然《物权法》明文规定,只要经有利害关系的全体业主同意,业主就可以将住宅改变为餐饮、娱乐等商业用房。但由于对“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解释还不够清晰,所以北京住宅商用的政策在出台前还有待观察。

社区杂志要求:

{1}正文:一般应包括资料与方法、结果、讨论三个部分,层次系统为1~3层,如:“1”,“1.1”,“1.1.1”,各级标序均左顶格,第2层后空1字距排标题。

{2}本刊对作者原稿所进行的技术上的编辑删改加工,将不另行通知作者。

{3}正文内各级标题处理如下:一级标题为“一、二、三……”,二级标题为“(一)、(二)、(三)……”,三级标题为“1、2、3……”,四级标题为“(1)、(2)、(3)……”。单独成行。

{4}图、表要少而精,应有足够的信息,具有自明性。线条图中点线要准确、清晰、美观,不宜过粗或过细。表格编排采用三线表,不带竖线。

{5}有数个注释引自于同一文献时,注释不应简化为同前注,引列出完整注释。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社区

部级期刊
1个月内下单

关注 15人评论|0人关注
服务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