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执法检查 联络工作 视察工作 工作报告 工作部门
摘要:<正> 有关委、局,有关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至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时间及建议议程安排〉和〈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度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安排〉的通知》就今年的立法工作、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作出了安排。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政府机关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协调联络工作的通知》(津政办发[2003]39号)要求,现将需市政府各部门配合抓好落实的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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