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听力残疾标准》解读

孙喜斌 刘志敏 华东师范大学言语听觉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上海200062 滨州医学院特殊教育学院

关键词:残疾标准 听力残疾 残疾分类 残疾人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摘要: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classification and grading criteria of disability )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1年1月14日的国家标准(GB/T 2634-2010),自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国家标准按不同残疾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本人有幸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了标准的制定工作,现将听力残疾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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