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基础权力:中国对互联网主权的追寻

胡凌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中国互联网 国家主权 信息基础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 

摘要:引言 2010年6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第一次就互联网与国家主权关系明确表态:“互联网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互联网属于中国主权管辖范围,中国的互联网主权应受到尊重和维护。”随后国家加大了对此话题的讨论,外交部答记者问、几家官方主流报纸的社论都就此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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