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强力维和 联合国宪章 维和三原则 维和特派团 合作维和
摘要:1999年以来,联合国新设立的维和行动基本都获得了强力授权,这主要源于维和特派团在国内持续冲突环境下面临的艰巨挑战和巨大风险。尽管《联合国宪章》第七章为强力维和提供的模糊授权决定了其限度和内在缺陷,但仍然为使用武力创造了充足的伸缩空间。强力授权也使维和明显偏离了哈马舍尔德三原则:接战规则修改为"非自卫和履行授权不使用武力",授权任务的扩展及被动防御态势的转变使维和出现了积极进攻的军事化倾向;部分"破坏者"被排除在同意框架之外,并出现非自愿的强制特征;将公正和中立区分开,逐渐淡化并抛弃中立,表现出积极作为姿态。尴尬的是,当前维和特派团的主要问题不是授权不足,而是反应不力。强力维和导致维和态势进一步复杂化。联合国需要认识自己的能力限制和作为空间,将带有强制特征的维和转交利益攸关方,采取"合作维和"模式,从而缓解强力维和带来的压力和运作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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