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立法界 法律评论 王选 法律人才 法律课程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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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题层次的划分不宜超过4节,4节不够时,可将层次再细划分。第一级标题用1;第二级标题用1.1;第三级标题用1.1.1;第四级标题用1.1.1.1;各级标题均顶格写,分级号后不用顿号,空1字后写标题。
{5}参考文献:作者年份制,正文中以(作者,年份)形式置于对应处;详细内容采用文后注形式,中文在前、英文在后,以音序排序,具体著录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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