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劳动教养 恢复性司法 改革路径 司法化 社区矫正
摘要:劳动教养制度是我国一项主要应对严重违法和轻微犯罪的措施。而劳动教养作为我国本土特色,自出生它的性质就备受争议。实践证明,劳动教养有其存在必要性。当然,为适应世界法治思潮的运动,我们需要对劳动教养进行各方面的改革。首先,在劳动教养适用对象分类的方面,应当把握从原则、笼统向确定、规范转变。其次,劳动教养执行的正当化需要对警察权进行限制。再次,国际的刑事司法标准要求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必须经审判,劳动教养势必引入审判权。这种审判权有其独立的意义。最后,恢复性司法可引入到教养处遇的执行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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