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权属争议 土地部门 湖北省谷城县 规划区 合法权益
摘要:湖北省谷城县一居民来信问:我和一邻居共同居住在县城的城建规划区内的一院落中。我们两家均准备把院内的旧房拆除翻建。在两家为共同使用的后院发生权属争议时,另一家在既无手续、又扩大了面积的情况下,强行建了房。后城建规划部门和土地部门对此分别下达了停建通知书覆罚款告知,但并无结果。请问:1.上述两部门的处理是否正确?2.城建规划部门是否应当拆除该户接到停建通知后的“继续建设部分”?3.我应当如何雏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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