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综合执法机构 新闻业 行政管理部门 文化市场 国务院法制办
摘要:7月26日《中国新闻出版报》报道,2004年9月,、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新闻出版总署、文化部、广电总局、财政部七部门公布了《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意见》,决定在粤、浙、京、沪、深等9个地区进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改革试点工作。至2005年4月,广东全省按要求调整归并市、县两级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组建了义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并加挂“版权局”牌子,各地级市、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工作已基本完成。报道认为,广东省“以城市为主体,统一、高效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已基本完成,解决了长期以来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存在的管理机构不健全、执法主体不规范、多头执法、职责交叉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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