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土地等级划分及单位税额标准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

关键词: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额标准 土地等级 自然坡角 南至 

摘要:<正>延政发[2008]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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