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是立法内涵不断丰富的根本宪法原别

董和平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

关键词:宪法修正案 党的领导 立法方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国共产党领导 

摘要:今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一条增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领导从宪法序言进入正文,以清晰的法律条文落实宪法序言提出的根本原则,这实现了党的领导在立法l内容和立法方式上的历史性发展。首先,以宪法条文的形式确认党的领导,体现出我们对这一重大问题的认识更加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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