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出版社
中国检察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本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领导,为中国检察机关唯一一家出版社。本社以“宣传法制、服务社会”为宗旨,通过自己的出版物教育公众知法、懂法、守法,为司法机关执法、理解法律提供所需的图书资料。
中国检察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本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领导,为中国检察机关唯一一家出版社。本社以“宣传法制、服务社会”为宗旨,通过自己的出版物教育公众知法、懂法、守法,为司法机关执法、理解法律提供所需的图书资料。
中国检察出版社的图书装帧和印制追求“精益求精”,与各大印刷企业保持友好合作,获得各界读者的广泛好评。主要出版具有法律专业权威性的工具书、案例、案例评析、法律理论专著及国外法律译著等,以及制作、发行法制宣传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中国检察出版社建社以来,出版的图书数量逐年增长,目前已达到年出新书200余种的规模,为广大读者提供了大量的司法实务类图书和法律读物,多种图书获得了“金鼎奖”、“中国优秀法律图书奖”等多种国家及省部级奖项,受到了广大读者的普遍欢迎和好评,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主要出版具有法律专业权威性的工具书、案例、案例评析、法律理论专著及国外法律译著等,以及制作、发行法制宣传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主管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主办单位部级
出版级别政治
出版分类北京
发行地合规书号,专人1对1服务
更多疑问请详询客服
副主编作为教材作者之一,教材不同,编写的内容有差异,对副主编的条件也不同。编写内容难度越大,副主编要满足的条件也越高。
必须出版本专业的教材,其他专业教材不能证明本人在本行业的学术水平和能力。跨专业出版,必须证明在该教材中运用了本专业的知识和内容
人们对出书地域还是有一定偏见的。比如北京的出版社出版的书,人们往往认为会比较合规。
对于作者来说,需求不同,需要的出版社也就有所不同,我们有经验丰富的老师,会为您提供合适的建议,精准的方案。欢迎联系我们。
评职级对专著作者是有要求的,作者排名越靠前,评职级加分越高。专著作者加分顺序是独著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等等。
评职级的著作记住不要使用香港的书号,要国内的书号。现在很多鼓吹香港的书号,其实这是不对的,因为评职级的时候是不认可香港书号的。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