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十二届书法篆刻展览评审工作在宝鸡圆满结束

关键词:书法篆刻 评审办法 评审流程 评审委员会 草书 

摘要: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一日至二十二日,全国第十二届书法篆刻展览第一阶段初评、第二阶段复评和终评工作在宝鸡市圆满结束。按照《评审办法》和《评审流程》规定程序,评审委员会分刻字、篆刻、篆书、楷书、隶书、行书、草书七个组别,经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两轮评审,共从五二六二〇件投稿作品中评出终评入围作品一〇九三件,其中刻字三十五件、篆刻八十五件、篆书九十三件、楷书二五一件、隶书一七件、行书二八五件、草书二二七件。

中国书法杂志要求:

{1}论文如果是基金项目、国家、省部级教育教学科研立项课题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上述立项的成果,需在文章标题右上角插入脚注,并在脚注中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若文章无此项可省略)。

{2}投稿3个月后未收到刊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

{3}使用资料、数据、引文务求核查无误,并注明出处、版本、页码。例句、引文等出处(书名、报刊名)一律用书名号,依次为:作者、书名或文章名、出版社或报刊名、时间、页码。

{4}摘要及关键词:文中必须附中文摘要,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及结论4个部分内容,要求以第3人称撰写200-300字为宜,并附3-8个关键词。有条件者,可将文题、作者、单位、摘要及关键词译成英文。

{5}稿件附有作者简介,重点介绍学术经历、学科专长和工作、学习单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书法

CSSCI南大期刊
1-3个月下单

关注 8人评论|0人关注
相关期刊
服务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