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法制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国卫生监督协会主办的一本部级期刊。
中国卫生法制杂志创刊于1992,发行周期为双月刊,杂志类别为政法类。
杂志介绍
中国卫生法制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国卫生监督协会主办的一本部级期刊。
中国卫生法制杂志创刊于1992,发行周期为双月刊,杂志类别为政法类。
关键词: 全科医学 住院医师 培养模式
2014年1月国家卫计委等7部门联合《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从国家层面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为全科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步入健康发展轨道提供了强有力的契机。本文深入把握全科医学住院医师培养模式的全部概念及其联系,系统分析当前我国全科医学住院医师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全科医学住院医师培养模式...
关键词: 道地药材 地理标志保护体系 模式选择 制度重构
目前我国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保护体系实行三轨制并存的保护模式,极易导致同一道地药材上几种地理标志之间的权利冲突。同时,由于三种保护制度各自存在弊端,我们无法通过简单的保留一种制度、取消其他两种来解决问题。对此,本文参考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提出应将现行的三轨制保护模式整合成一套体系化的、完善的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并从保...
关键词: 中医药 管理 改革 替代医学
中医药是中华文化的瑰宝,然而近一百年来中医药的地位却每况愈下。中医药与西医在人才培养、医疗服务等方面界限不清,由此导致的管理混乱是其退化的重要原因。美国将西医以外的非主流医学都划入替代医学范围进行管理,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借鉴美国替代医学管理模式,改革我国现行中医药管理体制是改善当前中医药处境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 公共场所 无证经营 卫生监督 博弈分析
近年来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现象大量出现,已经成为城市管理的难点问题之一。公共场所无证经营者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与代表政府监管的卫生监督部门之间存在着博弈。通过构建博弈模型分析得出结论,为降低公共场所无证经营行为概率,应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具备条件的督促办理卫生许可证,不具备条件且屡教不改的,加大处罚力度,会同相关部门予以取缔。同...
关键词: 无证行医 案件 法律适用
"打击非法行医"向来被列为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重点,也是近年来检察院查处卫生监督员渎职的主要方向之一。作者结合柳州市查处的一起无证行医案件的实际情况,探讨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为加强医疗卫生监督和卫生监督员正确履职提供思路。
关键词: 不正当手段 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本文以一起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案件为视角,就该案引发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讨论和分析,指出我国当前医师执业注册许可和行政处罚工作中法律条款规定中不明确之处以及在实务中引发的困惑,同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旨在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实践有所裨益,并以期引起医事法学界更多的重视和关注。
关键词: 无证行医 现状 对策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提高打击无证行医行动的成效,本文通过对本区近3年查处无证行医案件的回顾性调查,分析本区无证行医的分布情况、行医特点、查处情况等,总结不足之处,研究有效对策,为进一步落实打击无证行医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 学校 自建设施供水 生活饮用水 水样采集 行政处罚
2013年,我局对辖区内自建设施供应生活饮用水学校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1所学校的自建设施供水系统的消毒设备因损坏不能正常运转,导致为学生供应的生活饮用水未经消毒。执法人员现场采集水样进行检测。经检测该校供应的生活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执法人员对被抽检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通过本案例分析,提示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要正确适用法律,水...
关键词: 美国 外国医师 资格认证
美国通过严格的教育背景审查、语言交流能力考试和一视同仁的考试认证制度对外国医师执业资格认证进行管理,对我国对外国医师执业管理工作在统一要求、严格审批和加强考核等方面具有借鉴作用。
关键词: 医疗机构 微信 侵权
医疗机构在使用微信进行信息推送时,存在未经授权,不注明作者及出处,转载、引用或随意改动他人原创文字资料和图片素材等侵权行为,为医院品牌传播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在实际应用时,应注意所有转载、引用必须注明作者和出处;除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外,还应征求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报酬;符合"法定许可"且不涉及首刊载体"专...
关键词: 医事仲裁 仲裁机构 医事仲裁员 仲裁庭
医事仲裁员是医事仲裁制度的灵魂和脊梁,是医事仲裁能否顺畅开展的前提,医事仲裁员的素质和仲裁机构对仲裁员的管理直接关系到医事仲裁结果能否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在现有《仲裁法》的架构下对医事仲裁员准入、继续教育、信息公开、建立考核档案等相关管理问题进行探讨,同时根据医事仲裁的特点,尝试对医事仲裁庭的架构予以创新,必要时可以设置...
关键词: 缺陷医疗器械侵权 不真正连带责任 医疗机构 责任分担
《侵权责任法》将医疗机构使用缺陷医疗器械致患者损害设计为依据产品责任的一般规则,对医疗机构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与生产者构成不真正连带责任。医疗机构作为中间责任人具有合理性,但内部责任法律适用规则仍有待完善。《侵权责任法》应当允许缺陷医疗器械侵权有条件适用连带责任,并就医疗机构在内部责任分担中的规则予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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