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验光配镜 地方标准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行业协会
摘要: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归口并的北京市《验光配镜技术规范》地方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产品质量监督处、中国眼镜协会及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的专家共同起草,[起草单位: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北京市眼镜行业协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北京大明眼镜股份有限公司、晶华宝岛(北京)眼镜有限公司、北京同仁验光配镜中心、斯泽塔塞眼镜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名旺永光眼镜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福美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毛伟、刘多宁、刘良合、陈犁、罗刚、洪秋芳、陈文馆、吕燕云、傅俊军、赵富增、王斌]。在专家组的一致同意下,北京市《验光配镜技术规范》地方标准顺利通过审查,于2016年8月10日,自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要求:
{1}文中有图、表的,如果需随正文文字的,请置于正文中。其余请单独附图、表,并请按正文涉及顺序以图1、图2等附图,并写好图注。
{2}本刊审稿周期为1个月,逾期未收到用稿通知者,可自行处理。
{3}题目应能准确概括文章内容,一般不超过20字。如非必要,不用副题名。英文标题内容应与中文标题相应。
{4}摘要是以提供文献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记述文献重要内容的短文。
{5}稿件必须注明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简介,简介均应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不写),籍贯,(注明省、市或县),职称,主要从事什么研究或工作,E-mail,详细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