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后尚未治愈是否构成无效婚姻

王晓艳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关键词:精神疾病 无效婚姻 治愈 婚前 2007年 

摘要:姚某与杜某于2006年11月经人介绍认识,于2007年6月6日在朝阳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般,2008年11月6日杜某出现严重幻听,砸烂了玻璃茶几;2009年1月5日杜某生下一女孩,1月底开始,杜某精神病症更加严重,有攻击他人行为,2月3日入住安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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