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法院 孩子输液致残案驳回起诉

杜谦

关键词:人民法院 输液 驳回起诉 致残 孩子 

摘要: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孩子因输液致残一案,裁定驳回原告要求被告周某赔偿其各项损失近10万元的诉讼请求。2010年12月12日,年仅5岁的小明(化名)因感冒到村卫生室就诊,在输液过程中出现寒颤、四肢抽搐、口吐白沫等现象,后虽经急救保住了性命,但留下七级伤残。小明的父亲遂将为小明输液的乡村医生周某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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