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消法第49条的修改建议

李友根 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惩罚性赔偿制度 修正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补偿性赔偿 欺诈行为 

摘要:正2013年4月公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将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现行消法)第49条(即"加倍赔偿制度")修改为第54条,这一修改包括3个方面:第一,提高了增加赔偿额的倍数,即从原来的一倍提高到了两倍;第二,增加了最低赔偿额为500元的规定;第三,协调了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保障了其他法律所规定的更高赔偿倍数的适用(如食品

中国审判杂志要求:

{1}文章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一般用两级。

{2}投寄本刊的稿件自发表之日起,其网络传播权即授予本刊。作者如有异议,请在来稿时说明。

{3}文题:尽量不超过20个字(不含副标题,副标题也不宜过长)。

{4}参考文献必须是在公开出版物或发表过的文献,参考文献按文中引用顺序于文末。

{5}作者投稿时必须提供所有署名者的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并注明通信作者。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审判

部级期刊
1个月内下单

关注 2人评论|0人关注
相关期刊
  • 中国消防
    部级期刊 1个月内下单
    中国消防协会
  • 火警
    省级期刊 1个月内下单
    江苏省消防总队;江苏省消防协会
服务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