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主办的一本部级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杂志创刊于1954,发行周期为旬刊,杂志类别为政治类。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会议通 拘留所
《拘留所条例》已经2012年2月15日国务院第19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管理条例 海洋观测 会议通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已经2012年2月15日国务院第19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关键词: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发展 国务院 现代农业发展 农业经营体制 农业产业体系 市人民政府 集约化生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集成利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
关键词: 国务院办公厅 食品安全 印发 市人民政府 直属机构 自治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键词: 城市总体规划 国务院办公厅 邯郸市 人民政府 河北省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的请示》(冀政[2009]16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关键词: 财务管理制度 国家科技 财政部 大专 课题 印发 专项资金管理 组织单位
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领导小组组长单位、牵头组织单位,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做好民口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工作,保证财务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根据《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关键词: 科技成果转化 基金管理 引导 国家 印发 科技部 财政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引导社会力量和地方政府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中央财政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下简称转化基金)。为规范转化基金管理,我...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项目实施 援助物资 资格管理 资格认定 企业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3月14日商务部第4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5日起施行。《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商务部2004年第10号令)同时废止。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自由贸易协定 原产地管理 进出口货物 哥斯达黎加 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已于2011年7月3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关键词: 企业所得税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 境外注册 控股企业 居民 中资 公告 印发
为规范和加强对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被认定为居民企业的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的所得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关键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监督管理 法人资格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关键词: 国家林业局令 野生动物保护 法人证书
《大熊猫国内借展管理规定》已经2011年6月14日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关键词: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旅游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安部 旅游管理 台湾地区 大陆居民 审议
《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修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键词: 中国气象局 资质管理 工程专业 防雷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7月1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2005年4月1日中国气象局公布的《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关键词: 年度报告 经营许可 快递业务 印发 邮政局 邮政管理局 报告工作 自治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 为做好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工作,规范办理流程,方便企业办理年度报告手续,现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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