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中国人民银行 租赁住房 合作模式 社会资本 运营管理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银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供给效率,按照《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有关要求,现就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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