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 立即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杂志

杂志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杂志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主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主办的一本部级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杂志创刊于1957,发行周期为双月刊,杂志类别为政治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杂志

部级期刊

  • 主管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 主办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 国际刊号:1000-0070

  • 国内刊号:11-1002/D

  • 发行周期:双月刊

  • 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的讲话

    关键词: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澳门特别行政区  人大代表选举  检查报告  国际协定  成员名单  审议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本次会议内容很多,仅审议的法律案就有12件,通过了其中的5件,还听取和审议了4个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批准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和2个国际协定,决定任免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开得很好。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市场公平竞争  经济运行效率  社会公共利益  消费者利益  垄断行为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的说明——2006年6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关键词: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垄断法  国务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作说明。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07年6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关键词: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律委员会  修改情况  反垄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经济委员会  汇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反垄断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中央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研究机构征求意见。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座谈会,到一些地方调研,听...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2007年8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关键词: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委员会  审议意见  反垄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大  财政经济委员会  国务院法制办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反垄断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会后,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为修改完善草案,同有关部门交换意见,进行研究。法律委员会于8月9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工商总局负责同志和财政经济委员会有关同...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2007年8月29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关键词: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议意见  法律委员会  修改意见  反垄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大  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于8月24日下午对反垄断法(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普遍认为,这个法律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8月26日召开会议,经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逐条进行研究,对草案进行了审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突发事件  生命财产安全  社会危害  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  社会秩序  环境安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的说明——2006年6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关键词: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突发事件  国务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作说明。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07年6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关键词: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律委员会  突发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修改情况  汇报  法制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中央有关部门和部分法学研究机构征求意见。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中央有关部门座谈会,听取意见;赴福建、浙江、上海、山西、江西五省、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2007年8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关键词: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审议意见  法律委员会  突发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法制办  法制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就草案几个主要问题同国务院法制办交换意见,进行研究。8月14日,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国务院法制办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2007年8月29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关键词: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议意见  法律委员会  修改意见  突发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大  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于8月24日下午对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普遍认为,这个法律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8月27日召开会议,经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逐条进行研究,对草案进行了审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社会和谐稳定  扩大就业  经济发展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的说明——2007年2月26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关键词: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就业促进法  国务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作说明。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07年6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关键词: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律委员会  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修改情况  财政经济委员会  汇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就业促进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会后将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自3月25日至4月25日,共收到意见11020件。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同时,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征求意...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2007年8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关键词: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委员会  审议意见  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大  财政经济委员会  国务院法制办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就业促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会后,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草案几个主要问题同有关部门交换意见,进行研究。法律委员会于8月9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劳动保障部负责同志和财政经济委员会、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2007年8月29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关键词: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议意见  就业促进法  法律委员会  修改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大  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于8月25日上午对就业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普遍认为,这个法律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8月27日召开会议,经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逐条进行研究,对草案进行了审议。

  • 联合实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国际聚变能组织特权和豁免协定(中译本)

    关键词: 热核聚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译本  聚变能  国际  俄罗斯联邦政府  协定  特权  

    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印度共和国政府、日本政府、大韩民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以下称缔约方)

  • 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07年8月29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关键词: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  国务院  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报告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 国务院关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2007年8月26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关键词: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能源保护  环境工作  节约资源  国务院  全国人大常委会  基本国策  保护环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工作的汇报,体现了对能源环境问题的高度重视。受国务院委托,我分三个方面报告节能减排工作的情况。

  •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跟踪检查淮河、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2007年8月26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关键词: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  水污染防治  跟踪检查  环境保护  辽河流域  资源保护  淮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跟踪检查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实施情况的报告》中,建议常委会2007年“听取国务院关于‘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落实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委托全国人大环资委继续跟踪检查”。环资委为此组成淮河、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跟踪检查组,水利部、

  •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跟踪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07年8月29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关键词: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  执法检查  检察官法  跟踪检查  司法队伍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以下简称“两官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司法工作实施监督的多项措施之一。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司法公正这个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把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作为对最高人民法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关键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告  省人大常委会  代表资格  审查委员会  

    最近,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补选赵洪祝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1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递补何钟泰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赵洪祝、何钟泰的代表资...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关键词: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查委员会  代表资格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省人大常委会  个别  领导小组成员  中央农村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最近,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补选赵洪祝(中共浙江省委书记、中央纪委常委、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赵洪祝的代表资格有效。现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

免责声明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23号,邮编:1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