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2010年10月28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关键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修改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代表法 

摘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于10月26日上午对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普遍认为,决定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此前,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决定草案发送各位全国人大代表进一步征求意见,一些代表作了书面反馈,对草案普遍赞成,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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